1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扩大),专题研究“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辉主持会议,副主任张春雨、青格乐吐、吕凤民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任以及市经信局、安监局、科技局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了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详细解读了《霍林郭勒市“大棚房”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及清理整治行动相关政策。
随后,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霍林郭勒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行动专项推进第二组(市人大班子)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推进第二组领导小组,分配了各责任单位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认真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各个环节工作。
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第一时间分别与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深入到包联户家中,张贴《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的通告》,发放《关于彻底清理整治“大棚房”告知单》,向包联户详细解释了我市“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标准、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步骤以及相关政策等。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负责清理整治巴润布尔嘎斯台嘎查B区“大棚房”54户,其中“一类户”1户,“三类户”53户。现“一类户”和“三类户”(1户)正在自行拆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梳理出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1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