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社关于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情况
上传时间:2019-04-01 11:12     访问人数:72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供销社    

2019年3月21日警示教育会议.jpg

为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在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通知》(内供销党组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3月21日,霍林郭勒市供销社组织全体职工召开警示教育会议。                                     

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商务厅纪检组组长李岩峰通报自治区纪委监委查处的关于薄连根、刘金水、唐利民、张鳞龙等4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杨春山在区社直属系统廉政警示教育大会上的的讲话精神。

     最后,市社主任肖玉英强调,市社干部职工要以案明纪、引以为戒,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用“清正”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严格落实责任,勇于担当;二要有 正人正己的自律意识,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既要做好工作,又要管好自己,做到慎始慎终、善始善终;三要严守党纪国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思想务实、生活朴实、作风扎实;四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努力工作弘扬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氛围和环境,更好的为“三农三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