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社区为民服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解决辖区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红石社区采取走访入户、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辖区党员、居民意见、建议,并通过召开社区“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共同讨论研究通过,决定对以下11项问题救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3日)。
一、红石社区居民崔友,男,1969年12月23日出生,本人低保户,2018年7月自己开车不慎严重车祸,头骨开颅手术,花费10几万元,至今头部还有一个血块等待手术。妻子李建华52岁,1968年5月21日出生,肺癌晚期,每半个月去沈阳化疗一次,现在家庭已背负60万的债务,家庭非常困难,已无钱继续治疗,根据两口人的病情决定救助5000元。
二、红石社区居民郭书良,男,1964年7月1日出生,再婚家庭,本人四级残疾,低保户,患有心脏病、关节疼痛、腰和颈椎突出,无劳动能力;妻子朱淑红,1979年10月3日出生,患有脑垂体瘤,肝上还有两个瘤,无劳动能力,因没钱看病在家用药控制病情,家庭非常困难,决定救助2000元。
三、红石社区秧歌队锣鼓多年未换,现已坏无法使用。本团体近年来为丰富辖区居民文化生活,为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做了应有的贡献,决定救助2000元。
四、社区居民杨喜富,男,1939年11月11日出生,80岁,肢体残疾3级,无劳动能力,妻子李桂兰,1946年11月13日出生,73岁,患有各种慢性病,无子女,靠低保金生活,家庭困难,决定救助1000元。
五、红石社区居民薛兆荣,女,72岁,本人年纪大,患有腰椎突出,无劳动能力,低保户,独自居住,是我辖区非遗纸扎灯笼老艺人。能够参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针对家庭困难情况,决定救助500元。
六、社区居民黄树海,男,低保户,本人二级残疾,患有各种慢性病,离异单独居住,生活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七、 社区居民姚炜力,女,33岁,低保户,患有精神疾病,常年在家吃药治疗,丈夫王静远,打零工,无固定收入,生活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八、社区居民张特木勒,男,1964年5月24日出生,本人患有脑出血后遗症,肢体残疾3级,妻子张金艳,1973年10月5日出生,患有癫痫,心脏病,高血压,没有劳动能力,孩子上小学,家庭主要靠低保金生活,家庭实在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九、社区居民张淑英,女,1953年12月23日出生,本人患有老年慢性病,丧偶 独自居住,靠低保户金生活,无劳动能力,家庭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十、社区居民盛中慧,男,1971年6月18日出生,本人丧偶,患有腰间颈椎突出,无劳动能力,母亲残疾,父亲卧床,女儿今年7月份毕业,靠女儿打零工收入维持生活,家庭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十一、社区居民周凤芹,女,1948年5月4日出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类风湿腰间盘突出等病症,丧偶跟离婚带着儿子的女儿生活,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决定救助500元。
中共宝日呼吉尔街道红石社区支部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