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十届纪委四次全会、通辽市五届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方案》(〔2018〕43号),对照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财瀚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做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思想引领
1.认真落实通辽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意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结合起来,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公司全体党员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谋划好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具体工作实践上来,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落实市委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意见,加强对党章、十九大精神、意识形态工作的学习上来,杜绝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问题,杜绝党员干部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反对党的言论等问题。重点防范和警惕“七个有之”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杜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问题,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两面派。
4.坚持党内政治生活“打假”,认真贯彻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杜绝民主生活会造假、组织生活会造假、“三会一课”造假等党内政治生活“三假”问题;杜绝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问题;杜绝“以抄代学”“顶名参会”“开小差、搞小动作”等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重要案件第一时间主动请示报告。请市纪委监委指导公司党支部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
6.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关于加强干部日常监督防止干部“边腐边升”的实施意见》,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实现与组织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后备干部的日常监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杜绝干部档案造假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问题,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三、加强作风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7.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通辽市《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全面聚焦和深入整治“四风”。
8.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综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公司业务,杜绝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
9.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杜绝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隐蔽就餐、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回潮复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杜绝特权行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力、“四风”问题久治不绝、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的,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10.公司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四风”、转变作风,带头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尽量少开会、少发文,带关指调研、解难题、抓靠实,切实形成“头雁”效应。
四、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1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按照巡察全覆盖要求,积极主动配合巡查办对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12.配合通辽市实施市旗县联合巡察、旗县市区交叉巡察、通辽市委巡察机构提级巡察及我市巡查工作。
13.结合中央巡视“回头看”和自治区党委巡视霍林郭勒市反做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压实整政责任,,确保巡察整改的问题不反弹、不贰过。
14.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对反馈的巡查问题要立行立改,发挥好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五、加强纪律建设,精准有序有效惩治腐败
15.坚持纪律教育常态化,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修内容,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被查结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通过纳入警示教育专栏、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公司党支部会议宣布处分决定、在民主生活会上作检查以及公开反思材料(忏悔录)和有关案情等方式通报曝光,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
16.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各级党组织要把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贯穿主体责任落实全过程,特别是党支部书记要带头开展批评、教育、提醒、约谈等工作。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等现象。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日常监督上狠下功夫,切实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实施谈话函询采信告知制度,对谈话函询予以了结的线索进行“回头看”,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情况的严肃处理,坚决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
17.严格纪律执行。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实施力度,动真碰硬、动辄则咎,真正让纪律立起来、紧起来、严起来。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对自己严格要求,对所在部门单位、分管领域的干部严格要求,从更高层面认识对待此类问题。
六、加强民生领域监督执纪,推动惩治腐败向基层延伸
18.按照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和通辽市委、霍林郭勒市委要求,多渠道挖掘问题线索,排查隐患,杜绝工作敷衍应付、发现问题不报告等违规违纪行为。
19.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高度重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20.公司党支部要落实党务、政务公开的主体责任,杜绝不公开、假公开、公开不到位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公开防腐败、以公正解民怨。
七、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强化督导问责
21.强化“两个责任”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实行“两个责任”逐级报告、定期约谈、问责追究制度,推动党支部书记和“一把手”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22.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生态环境破坏、民生监督不力的部门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八、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3.公司党支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主责、首责、全责,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坚决把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党支书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既挂帅又出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间,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抓好班子、管好下属,带头严格自律、当好表率,始终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决不能搞责任下移、当“甩手掌柜”。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经常研究、推动、检查、报告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决不能置身事外、袖手旁观。
24.加大责任落实和问责力度。对履责不到位、“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都要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九、加强自身建设,做到担当有为
25.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守“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政治过硬、实现本领高强、坚守铁的纪律、锤炼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