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分工的通知
市委各巡察组、巡察办各股室: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承担市委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职能,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巡察工作的有关管理职责。现将巡察办职责分工如下:
市委巡察办主任杨立华,负责主持巡察办全面工作。带头贯彻执行巡察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服务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上级巡察机构的决策部署,传达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协调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加强巡察办、巡察组的沟通联系,负责召集并主持巡察办、巡察组联席会议。带头加强自身建设,主抓巡察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工作,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推动本部门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巡察办党支部书记阴文娜,协助巡察办主任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巡察工作有关决策部署,服务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上级巡察机构的决策部署,传达市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要求。协调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加强巡察办、巡察组的沟通联系。分管巡察办内设各股室及财务管理,负责巡察办党支部日常工作。按照巡察办职责任务,指导各股室开展工作。
此通知。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