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党员三日”活动制度
上传时间:2018-10-30 11:47     访问人数:104    

一、每周五定为党员学习日,每月30日定为党员奉献日,每年7月1日定为党员关爱日。

二、党员学习日时,全体党员参加,如有特殊原因不得参加的,需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并写好请假条交给办公室备案。

三、党员奉献日时,每名党员需做好活动记录,活动结束后交给党支部党建工作人员汇总存档。

四、党员关爱日时,以党员志愿服务为主,由党员自己选择志愿服务方向,并做好影音、文字记录,活动结束后交给党支部党建工作人员汇总存档。

五、所有活动经费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有关经费的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使用。

六、每次活动做好缺席党员人数和缺席原因统计工作,“党员三日”活动情况将列入年底党员评优和考核项目。

七、由专人负责“党员三日”活动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相关活动台账。

八、做好每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将活动信息上传至人大常委会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