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党校
关于确定刘洋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上传时间:2019-06-28 17:25     访问人数:161    

关于确定刘洋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2019621日支委会研究,并报直属机关党工委备案同意,拟将刘洋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刘洋,女,蒙古族,大专文化,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友谊社区人,19873月生,20179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党校党务工作者。该同志于2017121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612日,被确定为积极分子。杜琳琳、张振东两名同志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期间表现: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拥护党的领导,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努力认真,责任感强,沟通能力强,工作能力强。被确定为积极分子一年以来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都有明显提高。

公示时间从201971日开始,至75日结束。公示期间,接受群众来电、来信、来访。

联系电话:6372818

来信邮箱:15847524803@163.com

访地址: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外环路东侧党校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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