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执行“纪律检查轮流值班制度”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0-30 12:49     访问人数:85    

为进一步加强系统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人社系统的良好形象,经系统党委研究决定,在系统内建立纪律检查轮流值班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轮值工作领导小组

 长:王景芳

副组长:王  

 员:张法杰、包宝音图、班布拉、张春光、赵布和、检查轮值人员

二、检查轮值工作内容

1、各股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规定,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2、各股室、二级单位是否坚持请销假制度,是否有无故脱岗、旷工现象;

3、工作期间是否有酒后上岗现象;

4、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如吃零食、嬉闹、岗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睡觉等现象;

5、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约谈、退回派出单位等处理;

6、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检查轮值工作要求

1、轮值人员每天早上7:30、下午2:00到单位,负责局机关签到,工作时间要检查各二级单位及局机关股室工作纪律,每次检查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并报系统党办,轮值工作人员每天巡回检查不少于1次。

2、各二级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并严格落实。轮值人员做到真实、全面、准确,据实统计,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由领导小组及时研究确定处理意见。检查轮值人员工作敷衍、不负责任、瞒报漏报一并处理。

3、被检查单位必须积极配合,不得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故意刁难检查轮值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