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
上传时间:2019-06-27 08:40     访问人数:99    

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办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霍林郭勒市委巡察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通辽市、我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严把政治巡察方向,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任务,聚焦2019年巡察工作重点,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工作,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监督格局,实现巡察工作良好开局,稳步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保障,夯实巡察工作基础

1.落实主体责任。霍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市委书记做到“四个亲自”,学习亲自带头、讲话亲自起草、文件亲自签批、工作亲自部署,定期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两个维护”为目标,科学指导推进全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定期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巡察工作座谈会、巡察工作调度会。

2.健全制度机制。市委巡察办成立以来,结合巡察工作实践,不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机制,共制定巡察制度12个,其中,2019年新修订巡察制度1个。积极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在实践中巩固巡察制度成果,统一制作巡察工作流程图、实施方案、各类通稿模板,规范巡察各环节工作流程,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队伍建设。霍市委巡察办始终坚持把强化巡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以学习培训紧抓提升,以创新思维谋求实效,着力锻造巡察铁军。巡察前,对抽调人员进行巡察工作专项培训;巡察时,以老带新,互学互助,为巡察工作提供合力。今年上半年,选派24名巡察干部及抽调人员参加通辽市举办的巡察工作业务培训班;选派5名巡察干部参加在鄂尔多斯市举办的全区第三期巡察干部培训班。

(二)确保巡察质量,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1.精心谋划安排。霍市委巡察办以开展“巡察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制定《霍林郭勒市委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精心谋划2019年巡察工作,为全年巡察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按照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七届市委待巡察的部门党组织有30个,2019年全年计划安排3轮次10-15个单位的常规巡察,同时,将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专项巡察、提及巡察、联合巡察、交叉巡察以及督查整改工作。

2.巡察稳步开展。按照年初计划,今年3-5月,安排开展了第一轮次的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坚持高标准甄选了20名巡察干部组成4个巡察组。每组配备1名组长,1名副组长,3-5名组员。分别对宝日呼吉尔街道、珠斯花街道、住建局、团市委、红十字会5个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对人防办进行了巡察“回头看”。

3.开展整改督查。有力推动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落到实处,形成“四种监督”有效覆盖,6月15日至21日,市委巡察办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对七届第一、二、六轮13个部门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13个部门党组织共认领150个问题,已彻底完成整改任务并长期坚持事项121条,占总问题数81%,已形成阶段性成果暂不具备彻底整改条件事项6条,占总问题数4%,整改进展不到位事项23条,占总问题数15%。市委巡察办将对4个评估较差部门党组织进行全市通报,让被巡察单位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4.转化巡察成果。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真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实现以惩促治、以惩促防、标本兼治的功效。2018年总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46个,2019年截至目前,办结数13件,立案2件,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向组织部门移交追责问责问题10个,向宣传部移交意识形态方面问题4个。2019年组织部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对1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召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暨“质量党建”推进会,在会上对党建材料网上抄袭造假问题进行了全市通报,并举办了全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宣传部针对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方面问题,对3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并梳理整合全市风险点,制定意识形态信息采集表,举办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培训班,促进我市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提升。

(三)强化党建责任,提升党建工作质效

1.强化理论学习。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2019年上半年,总计开展集中学习29次,其中,集中学习党内政策法规7次,开展警示教育方面学习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2.推进支部建设。为规范支部建设,4月26日选举增补了1名支部委员,同时,配备兼职党务工作者4名;严格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一课”,严肃认真开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半年发展入党积极分子3名。

3.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创新开展主题为“走进博物馆、了解霍林河”“以赛促学、争当尖兵-知识竞赛”“快乐巾帼”“不忘初心跟党走、凝心聚力敢担当-主题拓展训练”“爱心浇筑童心-为贫困儿童捐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重温入党誓词”党日活动6次。

4.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官”等为着力点,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从严整肃党风。

5.筑牢意识形态阵地。霍市委巡察办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支部书记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苗头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上半年开展意识形态方面集中学习 10次。

(四)持续创新宣传,突出巡察工作亮点

1.巡察宣传持续发力。在2018年工作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巡察宣传工作,巡察进驻前通过电视台、“霍林郭勒巡察”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信息,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告巡察信息。巡察启动后在被巡察单位宣传窗口、人员密集点、显著位置以及各街道社区、小区显著位置张贴巡察公告,设立信访接待点,全面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同时做好意见收集、整理、汇总、反馈工作。2019年上半年,通过“霍林郭勒巡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巡察工作信息23篇次。

2.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市委巡察办35周岁以下年轻干部10名,占巡察干部总数的50%。为努力打造一支思维敏捷、精力充沛、充满朝气的巡察生力军。霍市委巡察办制定了《市委巡察机构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工作方案》,通过外派学习、撰写文章、开展读书会等特色文化活动、巡察组内传帮带、实践锻炼等,促进和推动巡察机构年轻干部快速、健康成长努力打造一支“精神上有追求,能力上有提升,业绩上有突破”的年轻干部队伍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巡察准备不足。巡察工作时间紧迫、人员短缺,又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的业务培训,导致许多新抽调的工作人员不了解、不适应巡察工作。

(二)协作机制不畅。大协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能发挥不够,前期沟通不充分,无法向巡察组提供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导致巡察组无法带着问题巡察。

(三)巡察氛围不浓。我市巡察工作社会知晓率还不高,人人参与巡察监督的氛围不够浓厚,导致巡察工作中发现问题不够精准。

(四)督查工作滞缓。巡察工作任务量大,人员紧缺。同时,为给基层减负,建立健全相关协作配合机制,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全国市县巡察推进会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把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核心任务。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助推七届霍林郭勒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政令畅通。

(二)有序推进巡察全覆盖。2019年下半年,按照年初制定的巡察计划,数量与质量相结合,综合运用巡察方式方法。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规范巡察工作流程。根据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关于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重点环节,确保巡察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下半年全力组织实施2轮巡察,确保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

(三)健全巡改督查协作机制。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下发《关于建立健全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配合纪委监委开展好2019年下半年“四个监督”综合督查工作,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有机结合,增强监督合力,推动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巡察干部队伍管理。强化专职巡察队伍建设,巡察专职人员一律从事巡察工作,确保工作稳定性和延续性。深入推进市委巡察机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以更高要求、更严标准规范巡察干部言行,加大巡察干部监督力度,严格执行巡察干部“十不准”规定,坚决维护巡察队伍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