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上传时间:2018-10-29 09:47     访问人数:95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霍林郭勒市供销合作社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为充分保障和落实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社机关党的建设和效能建设,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务、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供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的内容

    (一)重要事项和中心工作。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和重点工作在社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完成情况;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上级供销社予以扶持发展的项目;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机关经费预决算情况,政府采购等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涉及干部职工利益的重要政策及实施情况等。

    (二)思想政治建设。党支部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干部学习情况,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落实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干部推荐、选拔、任用、奖惩情况等。

    (四)作风建设。贯彻上级党委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五)制度建设。社机关管理制度、各科室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供销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党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等。

    (六)根据实际情况或党员干部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1.按照“确定内容——审查批准——实施公开——归档管理”的基本程序办理。

    2.按照规定的内容实施公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涉密及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批准的内容不得进行公开。

    3.公开过程中要认真收集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及时将结果向党员、干部通报反馈。

    (二)公开的方式

    1.党内公开。

    2.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

    3.通过有关文件、会议、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4.在“霍林郭勒市三务公开”上公开。

    5.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他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分为长期公开、年度公开、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党务、重大方针政策及落实情况采用即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市社经费的预算、决算情况每年公开一次;需长期执行的政策采用长期公开。

    三、公开的运行机制

    (一)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贯彻落实在“党统一领导下,分管领导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负其责,党员干部和职工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

    (二)党务政务公开的内容或方式,不得触及法律规定的公民个人名誉权、人格权和隐私权。党的秘密事项,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三)党务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市社办公室负责。

    四、本制度自社党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