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五型”公安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意见
上传时间:2019-09-10 10:16     访问人数:27    

为切实加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作风建设,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固信仰、增本领、强服务、转作风、树形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带头模范作用,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和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公安机关服务水平,按照霍林郭勒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各领域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霍组通字2019】3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局党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以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创新型为主要内容的五型公安机关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公安体制改革,营造学习氛围,强化服务职能,推动创新发展,提倡节约效能,推进廉洁自律,不断加强五型公安机关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型公安机关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行政效率,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做到在履行职责上有新成效,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提高,在群众满意度上有新提升,推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做出更大成绩和贡献。

三、范围对象:公安局全体民警、辅警

四、主要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

大力倡导学习之风。把学习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首要任务,认真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的学习,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民警、辅警头脑,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定政治方向,同时认真学好业务知识,更好的服务群众。

2、以人为本,勤政为民,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大力倡导服务之风。强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以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衡量服务水平的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好民生,情系民众,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规范执法,提高效率,努力建设效能型机关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建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反映党的宗旨和人民愿望,关系到发展、稳定的大局。目前,我们公安机关正处在一个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尤其需要全部公安民警以效能型机关建设为方向,建立高效公安管理体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公安队伍的重要措施。

    4、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努力建设廉洁型机关。

    大力倡导廉洁之风。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案例警示教育和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为主题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营造学廉、崇廉、守廉、倡廉的环境氛围。

    5、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建设创新型机关。

    大力倡导创新之风。增强创新意识,解放思想,破除安于现状、墨守成规陋习,挑战自我,确立勇创一流的工作标准,立足本职,在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行政效率等方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高创新能力,坚持在学习中创新,不断夯实创新的理论基础。坚持在实践中创新,不断发现新情况、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要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务实和务虚的关系、眼前和长远的关系,使创新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创建五型公安机关纳入加强党的建设主要活动,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措施。

    2、提高思想认识,把建设五型公安机关与学习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起来。

    3、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引导全体民警重视、关心、参与创建活动,营造五型公安机关建设积极健康向上的氛围。

    4、定期检查五型公安机关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限期整改,推进五型公安机关创建活动的有序进行。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