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委员会2019年第三季度党建工作计划
上传时间:2019-09-10 10:22     访问人数:35    

2019年上半年,各党支部认真完成了各项党建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第三季度党建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1241”工作机制,每年向党委会议专题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季度调度或督查1次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

2、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认真做好2019年度发展党员工作。

3、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

4、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督查指导分管领域及分管所队的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并召开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5、深入推进“三位一体”党员管理模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和“主题党日”等工作制度。

6、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参考标准》,各党支部召开会议,进行自评,提出等级认定初步意见。

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参加测评会,评定党支部等级,评定结果形成报告报局党委。

7、局党委对各党支部进行量化考核,研究确定各党支部等级。

8、对照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查摆出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帐。

9、认真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查摆问题,整改提升。

10、认真做好“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

11、对全局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12、深入推进“五型机关创建”和“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13、其他上级临时下发的学习与工作任务。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