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林郭勒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霍林郭勒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实施方案》的通知(霍教办发(2019)4号)精神,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就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民警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导主题教育提出的“四个到位”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在主题教育中抓好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要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狠下功夫,更好的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从而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并将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
二、学习重点
全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民警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任务,组织党员民警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认真学习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在内蒙古考察并指导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的工作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九十年》等党史和新中国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的“我和我的祖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形势政策教育。学习并运用张富清等先进典型事迹以及各领域攻坚克难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上三级党委和市委印发的有关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精神,开展警示教育。紧密结合千亿霍林郭勒、生态霍林郭勒、幸福霍林郭勒“三城”建设,开展“三研、三讲、三宣”载体活动,组织学习通辽市及霍市委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重要讲话精神。
三、任务安排
按照中央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主题教育从2019年9月开始,11月底基本结束。主题教育不划阶段、不分环节,学习教育与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有机结合,融会贯通、贯穿全程。
全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民警,以党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学习教育。
1、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党员以个人自学为主,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学,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规定书目,日积月累,领悟初心使命,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
2、各党支部按要求需安排集中研讨2次,研讨要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论述,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理想信念、宗旨性质、担当作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廉洁自律等8个方面进行。
3、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每周组织1次学习,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相互启发提高。党支部书记要讲1次专题党课,或者向所在支部党员报告1次个人学习体会,促使党员不断有新进步新领悟,不断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各党支部要结合国庆70周年纪念活动,可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党员民警到我市党员教育馆、国有企业党员教育基地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
4、要注重强化分类指导,对年老体弱党员,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5、各党支部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时,
在学习内容、方式等方面,要把握节奏,合理安排,从严从实抓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党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率先垂范,切实做好理论学习示范引领,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主题教育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把理论学习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举措,切实把学习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学习重点。要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任务,原原本本学、原汁原味学,确保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要对标中央要求,引导广大党员民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理论学习要有计划、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
(三)创新学习形式。坚持把个人自学思考与集体学习研讨相结合、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常规学习与线上学习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手段,运用网络、移动新媒体、客户端等新技术新应用,搞好个人自学,不断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附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必读及参考书
目(材料)》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