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关于调整党小组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0-30 15:49     访问人数: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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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关于调整党小组的通知

 

各股、室、局、办:

一、党小组分组情况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通过,现将办公室全体党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第一党小组(9人)

 长:孙志宏

 员:张鸿福、郝建华、徐一墨、刘志远、王泱浩、萨仁通拉嘎王贺志、肖  

第二党小组(16人)

 长:宋心蕊

 员:薛子君、米智慧、王  莹、刘  志、陈海涛陈那日苏、王海立、  峰、赵宇、车明光、陈  思、杨  波、石  焱、王东、闫道明

第三党小组(18人)

 长:何洪燕

 员:于海宝、门树贵、佟阿思根  飞、许明礼、李雪飞、沈保才、亢丽花、王雪飞、刘  明、刘凤美、贺喜格图  白塔娜贾联东  涛、

迟雪峰

二、党小组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具体组织党员执行党支部决议,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

2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能力。

3协助党支部做好对党员的经常性思想教育,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

4定期召开党小组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监督党员按时参加党的各种活动。

5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的评议鉴定和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6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本单位各项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1各党小组要在支部的统一安排下开展集体学习。

2各党小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发挥在小组的组织带头和协调联络作用,各组党员要积极配合组长开展各项工作。党支部以后将以小组为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

3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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