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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偿献血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9-09-18 16:10     访问人数:37    

 

 

 

 

 

 

 

 

 

霍卫健党字〔2019〕66号

 

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偿献血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卫健系统各党组织:

近期,通辽市中心血站来我市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引导和带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保障全市医疗用血需求,使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以实际行动纪念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研究,决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无偿献血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9月24日—26日(每天8点—17点,中午不休息)。

二、活动地点


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河东新区)。

三、活动对象

卫健系统各党组织干部职工,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加。

四、活动方式

(一)参与无偿献血。本着自愿的原则,参与全市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二)参与服务工作。每个单位招募1-2名志愿者,协助通辽市血站工作人员为献血群众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搞好宣传发动,本次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动员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开展好宣传,采用现代融媒体手段,实行立体式、全方位、多元化宣传,集中发声,强劲造势,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任务,抓好落实。组织献血职工穿着卫健系统志愿者服务队马甲、帽子参与活动。参与服务工作的志愿者填写《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报名表》(附件3),将电子版于9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至卫健系统党办,联系人:曹秋莹,电话:7928271。

 

附件1:无偿献血倡议书

附件2:献血注意事项

附件3: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此页无正文)

 

 

 

 

 

中共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系统委员会

2019年9月18

 

 

 

 

 

 

 

 

 

 

 

 

 

 

附件1:

无偿献血倡议书

 

爱心人士:

血液,是生命的源泉,是人间传递真情的红色纽带。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高尚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社会发展、民族进步、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多年来,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挽救了许多人的生命。

科学告诉我们:献血无损健康,只需爱心和勇气。人体内的血量约占体重的8%左右,一个体重60公斤的人,身上大约有4800毫升的血液。换句话说,一次献血200ml或400ml,约占全身血量的1/24至2/24。而且,献血后,可以促进血液的新陈代谢,通常在短期内便可全部补充回来。所以,只要您能通过献血前的健康检查,间隔半年以上献一次血,不但无损健康,相反还可以刺激人体的造血功能,促进血细胞的新陈代谢,对身体有利无害。

近期,通辽市中心血站要来我市开展无偿献血活动,为保障全市医疗用血,使更多的患者点燃生命的希望,霍林郭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呼吁各单位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让我们以关爱社会、关爱他人的精神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我们坚信:爱心存在于每一个人胸间,在他人需要时,我们可以无私奉献!为爱捋袖,伸出我们的双手,以参加无偿献血的方式挽救那些宝贵的生命!让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携手托起生命的绿舟!愿生命长久!让真爱永存!

 

 

 

 

 

 

 

 

 

 

 

 

 

 

 

 

 

 

 

 

附件2:

无偿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年龄要求

献血年龄一般是18-55周岁的公民,但既往献血无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二、献血体重要求

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体重 ≥50公斤;    

三、其他要求

身体健康,无献血禁忌疾病。详见《献血者知情同意及健康状况征询表》。

四、注意事项

献血前: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献血前一定要吃饭,切忌空腹,饮食应清淡,宜吃稀饭、馒头、青菜、素面等食物,忌吃油腻类、油炸类、牛奶、豆浆、鸡(禽)蛋、肉包子等食物,忌喝酒。

献血时:精神愉快,情绪平稳,消除紧张。配合工作人员有节奏地握紧放松拳头,使血流顺畅。

献血后:用拇指紧压针眼处10至15分钟,保留创口帖4小时,针眼至少在1-2天内不进水,保护针眼,防止感染。献血当天多喝些白开水,适当增加营养,避免过量饮酒,切勿暴饮暴食。献血后注意休息,24小时内不做高危工作,避免做剧烈运动。

五、温馨提示

1.献血时请一定携带有效身份证。

2.要穿宽松袖口的衣服。

 

 

 

 

 

 

 

 

 

 

 

 

 

 


附件3:

         

 无偿献血服务志愿者报名表

单位

姓名

电话

备注

















 

注: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在备注中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