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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凤莉带队对我市《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上传时间:2019-11-10 17:05     访问人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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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凤莉带领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市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对我市矿山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自然资源局、达来胡硕苏木、沙尔呼热街道、军马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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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的专题汇报,并对我市在防火、普法宣传、矿山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

    徐凤莉主任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参加全国人大一次、二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依法依规、攻坚克难,抓好《森林法》贯彻实施。二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深入贯彻实施《森林法》的重大意义。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努力扩大我市生态优势的迫切需要,是认真督促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要明确职责,扎实工作,以实际行动确保执法检查取得真正实效。进一步加强森林保护利用工作,扩大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促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林业管理队伍水平,适应新时期林业工作需要。重新划定职能,整合林业资源管理执法力量,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具体的森林综合执法机制。四要深入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要合理规划,规范矿山开采行为;要加强执法,加大违法开采企业的惩处力度;要因地制宜,科学制定矿山恢复治理方案;要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矿产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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