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春雨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市检察院、第二小学、公安局、法院、达来胡硕苏木进行实地检查。
张春雨对各部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时针对存在的国旗悬挂未达到指定高度、国旗使用太久褪色、未按照规定按时升降国旗等落实不到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国旗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引导相关部门及群众正确使用国旗,唤起全社会保护国旗意识,自觉维护国旗尊严;二是相关部门要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国旗的升降、保管、更换工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按照国旗法规定升降国旗;三是市政府要加强对国旗制作、销售情况的监督管理,对生产不合格国旗的企业要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