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通知
局各中心、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推进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李树伟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郭静杰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班布拉 医疗保险管理局局长
禹广林 医疗保险管理局副局长
卢玮娜 医疗保险管理局原副局长
李 烨 宣传委员、办公室负责人
贾静静 组织委员、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由孟欣欣同志担任,负责学习服务工作。
具体学习制度附后 。
附件: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12日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结合医疗保障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局党组对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要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五条 学习的组织与职责:
1、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局党组及所属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2、党组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开展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
3、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4、中心组学习秘书承担牵头汇总职责,协助中心组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管理学习档案、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具体任务。中心组成员应当遵照有关中心组学习制度的要求开展学习活动,及时向学习秘书填报任务清单、送交调研文章等。办公室及相关人员要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六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教育、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
9、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学习的方式与要求:
1、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以集体研讨为主要方式,还可以采用集体学习会、理论务虚会、专题读书会和论坛报告会等形式。中心组全年各类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月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全年集中学习的出席率不低于80%。
2、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制定年度个人自学计划,明确个人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第八条 学习的管理、考核与问责:
1、严格考勤纪律。按照学习考勤制度,每次集体学习,中心组成员要个人签到,参加会议、因公出差、休假等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向中心组组长请假。设立中心组专用学习记录本,由学习秘书详细记录每一次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和发言要点等。
2、建立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要规范、完整、准确,能够全面反映中心组学习情况。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和学习的有关文件、学习记录、发言材料、考勤记录、学习成果、学习情况总结通报等资料,整理入档。
3、明确责任追究。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将对中心组学习重视不够、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成员,按照有关规定问责。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