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选举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9-11-10 21:43     访问人数:112     文章来源: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党支部

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党支部选举工作,进一步优化党支部设置,加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不断改进选举方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走样,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二、班子成员职数、结构及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党的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二)结构要求

酝酿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必须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组成。书记一般应当由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委员中应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机关环节干部代表、群团组织负责人代表以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要注重提高年轻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不断优化党支部班子结构。

(三)资格条件

1、委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

(2) 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强、作风正,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信访举报问题;

(4) 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 能够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书记、副书记人选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书记、副书记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组织纪律观念强;

(2) 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政廉洁,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至少能够任满一届。

三、选举方式

(一)委员会委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选举。

四、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这次选举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5月13日-5月17日)

1、研究选举工作。召开工作会议,对党支部选举工作进行研究,明确选举的时间、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结构、选举方式等。

2、上报选举请示。向直属机关党工委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请示内容包括选举的时间及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组成名额、酝酿推荐和选举方式等。

3、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

4、认真做好调查摸底。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所属党员情况再进行普查,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队伍情况。

5、制定工作方案。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和操作性强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工作的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5月17日前,党支部的选举工作方案上报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

6、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学习宣传动员工作。

7、召开动员会。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选举工作动员会。本单位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动员会。单位负责人要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讲清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和相关纪律要求等,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实施阶段(5月18日-5月30日)

1、确定不参加大会党员名单。对本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调查摸底确认登记。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以下“五类人员”标准,经单位核实、党工委同意后,在党员大会召开前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可以不参加基层党支部选举,但必须严格控制其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进行酝酿推荐。要采取下发通知、公开栏张帖等方式,公布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和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推荐考察方法程序等。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领导班子组成人员、党员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谈话。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名单。领导小组综合考虑人选条件、班子结构、谈话了解等情况,提出人选初步意见,形成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单位召开工作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3、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应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可以等额确定。

(2)广泛进行公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工作日)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领导小组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在进一步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多数党员意见,集体讨论确定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5、组织选举。

(1)科学制定大会议程。大会选举和讨论决定本党支部重大事项。其中,召开党员大会的在选举前要通过不参加选举党员名单,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

(2)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节俭、高效原则,做好文件材料起草印刷、会务人员安排、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工作。

(3)组织大会选举。严格按照党内规章制定好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照程序办事,保证大会选举顺利进行。要重点组织好大会投票和计票等工作。要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通过印发候选人简介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直属机关党工委汇报。

(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将选举结果报直属机关党工委审批。

(三)总结阶段(5月31日)

1、认真做好总结。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统计相关数据,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梳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要及时报直属机关党工委。

2、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对这次选举中落选的党员干部,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逐一与其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落选人员工作积极性,支持党支部开展工作,继续发挥作用。

3、及时归档文件资料。及时做好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信息简报、宣传材料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形成资料汇编,确保档案齐全、准确、规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