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市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宣传和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通过宣传,让定点医药机构和广大参保群众了解欺诈骗保行为,知晓举报途径、奖励政策和申领程序。
(三)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欺诈骗保主要表现,警示欺诈骗保危害,提高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
二、具体措施
(一) 医疗保障部门单位
1.每年要集中对“两定”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政策培训不少于2次。
2.定期在车站、广场、商业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
3.以街道社区为平台,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设立宣传栏、摄制公益广告、编排情景短片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强化参保群众的法治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4.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手段全面加强舆论引导,确保宣传不留死角。
5.加强群众举报投诉事项的处理,及时对群众关心的政策释疑解惑,构建全社会共同关注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定点医疗机构
1.要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相关政策作为干部职工的重要培训内容,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
2.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
3.悬挂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有LED条件的机构要不定期播放相关内容。
4.要在醒目位置广泛、长期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有条件的机构也可播放宣传片。
5.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手段,总结经验做法,进行常态化宣传。
(三)定点零售药店
1.要在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横幅标语,有LED条件的要利用LED屏长期进行宣传。
2.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海报,并发放相关的宣传折页。
三、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医疗保障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市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督促落实。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充分认识“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的重要性,着力把推进常态化宣传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主要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实施。要与平时的工作宣传、业务培训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共同推进。
(三)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市医疗保障部门将通过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常态化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检查结果面向全市进行通报,并作为年度评优考核的重要依据。
霍林郭勒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