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调解 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5年4月六十多岁的翟某某与袁某结婚,二人婚后申请了位于沙尔呼热镇的廉租房共同居住,廉租房承租合同中承租人为袁某,2017年袁某患有心脏病、糖尿病综合症,老人在医院治疗期间,翟某某支付了所有医疗费约人民币一万多元,袁某婚前有一女儿胡某某,长期在外打工,听闻母亲病重,2017年年底胡某某返回霍林郭勒市照顾母亲,不久,其男友焦某也前来陪同居住。2018年5月,袁某去世,胡某某垫付了丧葬费用约人民币5000元。翟某某与胡某某双方因生活习惯不同、对廉租房续租权意见不一致、对医疗费用和丧葬费用由谁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发生多次争吵,多次报警解决,解决未果,翟某某来到了司法所请求调解。
了解情况后,调解员决定先听听双方的看法。翟某某认为,廉租房一直由其和老伴共同居住,房屋当然由他续租,且其对胡某某与焦某的生活作风一直有意见,现老人袁某已经去世,想让二人尽快搬离。胡某某则认为,自己作为袁某女儿,理应居住这套房子,享有遗产,且自己照顾母亲期间没有经济来源,不能搬离,在办理袁某丧事期间,翟某某并未操办也未参加,5000元费用是胡某某承担的,既然翟某某想居住房子,丧葬费用也应由其支付。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作出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人民调解工作的核心精神,正是“枫桥经验”精髓的突出体现。这起纠纷中,双方一开始各自坚持己方观点不让步,对其中的法律关系也并不熟悉,在同一屋檐下居住的人却闹得不可开交,多次报警。调解员通过把人民调解工作与综治、公安、社区部门的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融合发展、真情沟通调解,实现了十九大报告中“共建共治共享”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双方各执一词,听完了双方的看法后,调解员决定从侧面了解这个家庭的相关情况,和沙尔呼热派出所民警、南苑社区工作人员合力向邻居、亲戚走访了解事实,并把两方分开进行引导。经过多次真诚沟通,双方的态度都有了一定的松动,调解员趁热打铁再次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经过一周的调解,双方终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约定翟某某支付丧葬费用人民币2500元给胡某某,胡某某拿走家中部分电器算作袁某死后继承的遗产;胡某某收到款项后当日寻找房源搬离廉租房,并交回房屋钥匙,提供户口本、死亡证明协助翟某某办理廉租房承租合同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