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增强认定工作的透明性,切实做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现拟对我社区1名申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望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期限:2018年10月11日—10月15日
二、反映问题方式:公示期间,如果对公示人员情况有异议,可以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反映。
三、受理部门:宝日呼吉尔街道劳动保障所
四、公示对象: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困难类别 |
家庭住址 |
1 |
闫淑春 |
女 |
47 |
失业人员 |
202-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