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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上传时间:2019-11-23 12:10     访问人数:35     文章来源: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党支部工作制度汇编

 

 

 

 

 

 

 

 

 

 

 

 

 

 

 

 

 

市文联党支部

2019年11月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述职述廉制度

3、民主生活会制度

4、组织生活会制度

5、学习制度

6、议事规则

7、“三会一课”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10、党员管理制度

11、党员设岗定责制度

12、合格党员具体标准

13、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

14、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制度

15、党员领导干部党建联系点制度

16、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17、不合格党员负面清单

18、主题党日制度

19、“三会一课”记实登记制度

20、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

21、党费收缴制度

22、请示汇报制度

23、党务公开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并负全面责任,支部委员齐抓共管,负有相应的重要责任。

2、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3、党建工作要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加强党建工作研究,积极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每季度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每月有工作安排,支部书记定期检查,年中、年底进行全面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5、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有针对性做好各项工作。

6、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挥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7、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根据直属机关党工委的部署,对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一次总结,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8、党支部每年在年末前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晋优的条件之一,进入党员个人档案。

 

 

 

 

述职述廉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党规党纪,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1、述职述廉的对象

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领导干部要报告本人工作及廉洁从政情况,主要负责人还要报告党政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情况。

2、述职述廉的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情况;

2)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

3)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和实行科学的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情况;

4)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法执政的情况;

5)履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

8)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情况;

9)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制度建设及收到的效果;

10)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3、述职述廉的方法步骤

1)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述职述廉做好准备。

2)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班子成员要实事求是地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进行述职述廉。述职述廉一般每年一次,于每年年末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并邀请上级纪检、组织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述职述廉后,组织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结果装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等次评定和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4)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于述职述廉后15天内,按照干部管辖权限报组织部门。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会前准备

会前要将组织生活会的时间、地点、主题等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准备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确定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了解本支部内每个党员的思想情况,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支部党员之间要相互谈心,互相征求意见,找出问题和不足;认真汇总梳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一项一项认真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召开会议

组织生活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首先要宣布党员到会情况和会议要着重解决的问题。然后由党支部书记带头结合会议主题做对照检查发言,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学习、工作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听取党员的批评意见。之后党员逐一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可根据会议主题自拟检查内容。要特别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泛泛而谈的“工作汇报会”。组织生活会要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三)抓好整改落实

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会议情况及时报告直属机关党工委,并认真分析研究查摆出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事项,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有关要求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召开前应将具体时间、主题及召开方式报直属机关党工委。召开组织生活会时,可以吸收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列席。每年第四季度,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党员领导干部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

 

 

 

 

 

 

 

 

 

 

 

 

 

党支部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及要求

党支部学习制度,是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支部成员要始终坚持并真正抓好理论学习,以此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推动理论武装深入进行。

二、学习重点

(一)坚持把学好用好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点,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作为党支部学习的首要任务和中心内容。

(二)根据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工作部署和各个时期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学习主题和重点。通过学习,深入思考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更好地贯彻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市委、政府的工作要求。

(三)掌握思想方法和领导方法这个主线,着力于培养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习方法

(一)紧密联系实践发展。培养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观察世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思维、战略思维水平,努力推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实践。

(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注意克服就理论谈理论的现象,力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学习,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紧密联系解决问题。围绕全市文艺工作,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理论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思考、精心研究,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科学的发展思路、正确的方针政策和领导的实际能力。

四、制度保障

(一)定期学习制度。全年学习有总体计划和季度安排,实现学习内容、时间、参学人员三落实。

(二)考勤考核制度。党支部学习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全年不少于12天。实行签到,因公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全年参学率不能低于85%。党支部要结合专题学习和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依据。

(三)学习管理制度。机关党支部根据市委的部署和直属机关党工委的要求,制定年度和阶段性学习计划,明确学习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并结合专题进行调研。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开展集中研讨活动或专题讲座。办公室负责做好学习的文档管理,做到“三簿”齐全,即有签到簿、学习记录簿和个人读书笔记簿,并保存完整,妥善管理,以备检查。

 

 

 

 

 

 

 

党支部议事规则

 

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党内规定,结合县市文联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一条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部门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二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做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四条 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五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六条 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第七条 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第八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九条 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条 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第十一条 议事程序

(一)召开支委会,主要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并确定会议的议题以及开会的时间、地点等。特殊情况也可以由支委成员提议并经支部书记同意后召开。支部书记根据议题的需要可决定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并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召开支委会议时,对有关议题可以而且必须作出决议、决定的,应及时作出决议或决定,同时指定贯彻落实的人员;

(三)凡需支委会研究的议题,支部书记要尽量做到提前打招呼,以充分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作用。有的议题还应责成有关职能股室人员提前做好准备,拟出方案以提高议事效率。

(四)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遇有特殊、紧急情况,对本需召开支委会研究而无法及时开会研究的事项,可先行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后再在支委会上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贯彻落实及纪律要求

(一)凡支委会上研究的事项,支委成员应做到在会上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旦形成决议和决定,则必须坚决执行。会后,有关责任人员要及时予以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告支部书记和分管相关事项的支委成员;

(二)支委成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因违反保密规定,泄露支部会议内容,造成工作被动,带来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规则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议事规则废止。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次数。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听取和审查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