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结合文联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及人员:
市文联全体工作人员,文联所属协会负责人。
二、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联席会议由市文联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负责同志召集,文联所属协会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文联会议室,文联分管副主席负责日常工作。各联席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共同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工作。
三、联席会议召开时间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一般在每季度末的当月15号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四、联席会议的主要议题
(一)传达学习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市、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听取各个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三)交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提出对策;
(五)积极向文联党支部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联席会议有关事项
(一)凡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形成的会议纪要,一般由联席会议召集人签发,形成文件或会议纪要。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协会)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协会)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展情况实际效果,由市文联负责督促检查。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协会)要加强与市文联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相关舆情动态信息,为市文联党支部决策提供依据。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一项主要内容适时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