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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上传时间:2019-11-26 15:14     访问人数:49     文章来源:市政协    

2019年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点

2019年,市政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及我市全会精神和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着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政协队伍,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要坚决克服“政协是清水衙门、没有机会腐败”的错误认识和麻痹思想,时刻绷紧思想建党这根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

(一)强化学习内容。学懂弄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党的创新理论,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上三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关规定。通过强化学习内容,精选学习主题,督促政协机关党员学出“四个自信”“四个服从”,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

(二)丰富教育形式。结合党组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等,组织学习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精神、制度规定。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督促党员干部在高质量推进、高水平落实上当好示范。开展关键时间节点廉政教育,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之前,及时传达纪律要求,防范廉政风险。通过组织观看廉政电影、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正反面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等,强化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查找自身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倡导干部坚持自学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党员干部坚定信念、砥砺党性、忠诚履职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三)增强廉政氛围。加强政协机关党建文化、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借助政协微信公众号、委员联络群、街道委员联络站等平台,大力宣扬党建文化、廉政文化,营造良好的廉政氛围和学习氛围。让党员干部经常接受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滋养,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通辽及我市委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强党建善协商”党建品牌的引领作用,认真落实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加压推动,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强化政协党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探索和建立党组成员联系党员委员、党员委员联系党外委员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延伸到最基层。

(二)强化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政协机关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政协系统党的建设的领导,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将廉政建设与创建创先争优、机关效能建设等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

(三)强化责任分解。认真落实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研究制定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方案,细化政协机关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政协秘书长牵头抓总,对政协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负总责,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政协机关工作实际,政协机关成员集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名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明确责任到人,推动责任制的有效执行,确保党风廉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制度建设

(一)贯彻落实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重要工作主动报告、重大事项及时请示、协商议题充分沟通,特别是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和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纳入政协向委请示报告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两个责任”具体化、常态化落实措施,坚持和完善责任清单、责任制检查落实等制度,使政协工作与全中心工作同向合拍。

(三)贯彻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制度化建设,认真执行《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及我市有关纪律规定,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痕迹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增强机关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执行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组织机关班子成员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三)贯彻落实检查考核制度。坚持开展正风肃纪,抓好重要节日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奖惩推荐的重要依据,对相关制度和重要规定落实情况,如“三公经费”管理、公车使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监督及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深化作风建设,提高工作实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打好“四种形态”组合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监督挺在前面,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一)进一步纠正“四风”。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对待“四风”问题,切实增强作风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巩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整治“四风”长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改进作风,确保“四风”问题不反弹。

(二)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提质增效”为目标,深化清廉机关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升机关党员干部能力本领,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过硬队伍,为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提供优良的作风保证。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组织科级领导干部结合年终考评进行述职述廉和机关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