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9-12-17 09:02     访问人数:33    

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院党委和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相统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选出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立医院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把党的领导融入公立医院治理各环节,把党的建设贯穿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全过程,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健康内蒙古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和组织优势,牢牢把握选举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把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2、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扩大党内民主贯穿于选举工作全过程,不断改进选举方式,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3、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走样,确保选举工作的合法性和选举结果的有效性。

4、坚持分类指导区分不同领域、不同情况,结合实际,区分层次,分类进行指导。防止简单套用一个标准、一个模式,确保选举工作重实际、出实效。

5、坚持统筹兼顾。把基层党组织选举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推进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统筹推进、相互促进。

三、换届选举范围

党委及院属4个党支部。

四、班子成员职数、结构及资格条件

(一)职数设置

1、党的基层委员会由5—9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

2、党的支部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

(二)结构要求

酝酿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必须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原则,坚持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根据工作需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基层党组织委员会一般由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组成。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本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兼任;其他委员中应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代表、机关环节干部代表、群团组织负责人代表以及其他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要注重提高年轻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不断优化党组织班子结构。

(三)资格条件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着眼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领导班子长远建设需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作风正、敢担当的优秀干部。基层党组织还要从各自实际出发,进一步细化委员和书记、副书记资格条件。

1、委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党员;

(2)理想信念坚定,党性强、作风正,先锋模范作用明显,本职工作业绩突出;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信访举报问题;

(4)热爱党务工作,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够密切联系服务群众,在党员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书记、副书记人选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书记、副书记人选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组织纪律观念强;

(2)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勤政廉洁,有无私奉献精神;

(4)具有一年以上党龄,年龄至少能够任满一届。

五、选举方式

(一)委员会委员由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经上级党委批准,书记、副书记也可以在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上直接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书记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书记、副书记可实行等额选举。

六、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这次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支部和党委同步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月8日-11月18日)

1、研究选举工作。各党组织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对本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研究,明确选举的时间、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结构、选举方式等。

2、上报选举请示。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召开党员大会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委员会任期情况,选举的时间及主要议程,新一届委员会组成名额、酝酿推荐和选举方式等。召开党代表大会的,还应在请示中说明代表名额、结构比例、分配原则及代表选举方式等。受双重领导的党组织,还应将请示抄报上级协管单位党组织。

3、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党组织成立以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构。

4、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各支部要结合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对所属党员情况再进行普查,全面了解掌握党员队伍情况。深入到党员群众中,通过座谈、访谈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对选举工作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党员队伍建设情况,为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奠定基础。

5、优化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教育管理服务党员、有利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进一步优化调整规范我院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党委调整党支部情况要报卫健委备案,调整党委的要提前报卫健委审批。

6、制定选举方案。各支部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和操作性强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任务目标、时间进度、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党委要切实做好把关工作,11月18日前,党支部的实施方案上报所属党委审批。

7、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采取座谈会、专题讲座、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学习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党员参与热情,提升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

8、培训工作人员。党委负责培训所属党支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通过培训,使参与换届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换届工作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等,提升其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9、召开动员会。各党组织要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本单位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所属党组织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动员会。党组织书记要亲自进行动员部署,讲清换届的目的意义、方法程序和相关纪律要求等,进一步统一党员干部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党委指导督查组要参加所联系支部的动员会。

(二)实施阶段(11月18日-12月4日)

1、确定不参加大会党员名单。对本单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进行调查摸底确认登记。按照中组部规定的以下“五类人员”标准,经党组织核实、党委审查、上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党员大会召开前公示3天以上,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后,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可以不参加基层党组织选举,但必须严格控制其人数。

(1)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因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起草工作报告。由上届党组织委员会负责撰写工作报告。报告要认真总结回顾上次换届以来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成功的经验及存在的不足等,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主要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措施等。要将起草报告的过程变成认真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过程,变为提高认识、凝聚人心、推动工作的过程。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参与报告起草工作,报告必须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后定稿。

3、进行考察推荐。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组织隶属关系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推荐考察。具体程序如下:

(1)做好考察准备。结合实际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资格条件、推荐考察工作的方法、步骤、程序及有关要求,抽调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换届工作的党员,组成考察组,并对考察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发布预告。在考察前,各级党组织要采取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党务公开栏张帖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公布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和委员、书记、副书记人选资格条件以及推荐考察方法程序等。

(3)进行个别谈话。考察组分别与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党员代表、部分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谈话。谈话中,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对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及成员评价意见,并全额定向推荐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

(4)研究提出会议推荐人选名单。考察组综合考虑人选条件、班子结构、谈话了解等情况,提出人选初步意见,并向派出考察组的党组织汇报,得到批复后,形成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反馈给上届党组织。上届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确定建议人选名单。

(5)召开测评推荐大会。由考察组负责组织召开由全体党员、党政班子成员、“两代表一委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推荐大会(人员较少的党组织可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会上,首先对上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其次,发放会议推荐建议人选名单,根据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职数,全额定向进行推荐。考察组回收测评表和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分析汇总。

(6)汇报考察结果。考察组综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等情况,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现有党组织委员会进行分析评价,提出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意见,向其派出党组织汇报,派出考察组的党组织提出指导意见后反馈给被考察党组织。

4、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1)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反馈意见,上届党组织讨论研究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应按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确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可以等额确定。

(2)广泛进行公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要在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3)征求各方意见。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后,要广泛征求纪检、检察、公安、司法、审计、安监、环保和信访等机关部门意见,对征求意见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核实处理。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1)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上届党组织根据公示、征求意见等情况,在进一步酝酿的基础上,按照多数党员意见,集体讨论确定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差额比例不低于20%。

(2)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上级党组织根据基层党组织上报的人选情况,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严格审核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进行书面批复。

6、组织选举。

(1)科学制定大会议程。大会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查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和讨论决定本党组织重大事项。其中,召开党员大会的在选举前要通过不参加选举党员名单,党员大会实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才能进行选举。

(2)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要按照节俭、高效原则,做好文件材料起草印刷、会务人员安排、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工作。

(3)组织大会选举。严格按照党内规章制定好大会选举程序,认真按照程序办事,保证大会选举顺利进行。要重点组织好大会投票和计票等工作。要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通过印发候选人简介、进行竞职承诺和回答现场提问等形式,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指导督查组要到会指导选举全过程,确保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4)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各支部将选举结果报党委审批。党委将选举结果报卫健委审批。

(三)总结阶段(12月5日-12月10日)

1、认真做好总结。党组织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进行全面、系统总结,统计相关数据,提炼好做法好经验,梳理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总结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

2、做好落选人员思想工作。对这次选举中调整下来和落选的党员干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逐一与其进行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尽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难题,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落选人员工作积极性,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继续发挥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各基层党组织要做好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做到人岗相宜。要围绕工作报告中确定的任务目标,制定好任期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

4、及时归档文件资料。及时做好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影像资料、信息简报、宣传材料等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形成资料汇编,确保选举档案齐全、准确、规范、系统。

七、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将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亲自参与实施方案、工作报告的制定与撰写,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本系统本单位党组织选举工作有序规范顺利进行。

(二)严肃选举纪律。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九个严禁”纪律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选举有关政策法规。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将选举纪律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计划,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组织党员群众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纪检机关“12388”、组织部门“12380”举报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反映违反选举纪律的问题。建立快速查核工作机制,对选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

(三)加强督查指导。党委要加强对党支部工作方案、职数设置、选举程序、选举纪律、工作进度等情况的指导督查,要参加基层党组织选举动员会和党组织选举大会。对指导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对不认真整改的,各党委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重点约谈,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宣传引导。要把握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增强政治意识、民主意识和纪律意识,关心、支持、积极参与选举工作。对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民主的选举工作环境。

(五)强化统筹兼顾。我院要以这次选举工作为契机,坚持把党组织选举工作与推进本系统本单位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中共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