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市政务服务局谈心谈话制度
上传时间:2019-09-12 10:00     访问人数:41    

1、局机关党支部负责人每年要与所属党员至少开展2次谈心谈话活动,同时要广泛开展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互动活动,使党员群众意见得到及时反馈、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困难得到及时解决。

2、开展谈心谈话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党员群众工作、生活等具体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谈心谈话主要内容包括:了解谈话对象的工作、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近期情况,对存在实际困难的共同分析解决;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动态、愿望祈求、工作思路;征求谈话对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近期工作情况的意见建议,诚恳地请谈话对象提出批评;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指出谈话对象的缺点和存在问题,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需要进行谈话的其他具体问题。

4、谈心谈话可采用个别谈话、会议座谈、随机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及时存好备档,做好相关工作。

5、谈心谈话要突出针对性、及时性,做到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受到表彰或批评指正、遇到困难或挫折、出台重要规章制度、提拔任用或岗位调整、家庭出现重大问题、与他人产生矛盾等情况时必谈。

6、对谈话对象提出的意见或建议,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采纳的应当予以采纳,可以解决的必须及时解决,并将意见建议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谈话对象对党组织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对政策性问题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7、谈话人要严格遵守对谈话内容保密规则,不准向谈话对象泄露不该泄露的事项,也不可随意向他人泄露谈话对象的谈话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