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农牧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上传时间:2020-01-08 15:42     访问人数:67    

根据七届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8月31日,七届党委第七轮专项巡察组对我农牧林业局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3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农牧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的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不规范。

1)农牧林业局使用专项扶贫资金,花费5000元,购买了电脑和宣传手册等,但未针对精准扶贫36户建立电子档案。

整改措施:按照精准扶贫户建档立卡档案管理规范要求,对工作人员培训指导。加强对建档立卡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工作有关要求都落实到位,确保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和利用高效。

整改情况:1)对目前的2016年36户建档立卡户电子信息档案全部录入帮扶措施及相关信息等。(2)12月份,通辽市扶贫办检查组对我市扶贫动态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查走访,指出了13条问题,并整改完成,进一步完善了我市贫困户档案和动态管理的规范性。

完成情况:已完成。

2.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不健全。

2)扶贫主管部门和包联单位对精准扶贫户的前期投资情况缺少实际调查,未从实际出发,没能有效做到精准扶贫。跟着服务不到位,对各精准扶贫户动态情况掌握不全面,缺乏后续发展情况的跟踪管理,精准扶贫户存在再度反贫的风险。扶贫主管部门、包联单位、包联户之间仅靠信息联系,缺少联动机制,制度建设存在不足,没有完成形成长效机制。

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扶贫办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执行力度;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包联单位作风转变、增强政策落实和精准帮扶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制度执行。

整改情况:1)督促各别包联单位对贫困户动态情况进行核查,并实施相应的帮扶措施,提交情况说明。(2)制定包联单位工作制度,并以落实。对帮扶工作不到位的进行督促。

完成情况:已完成

3.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押金420万元到期,未缴回财政。

3)2015年5月农牧林业局在信用社押金420万元。其中:2014年整合资金200万元从民宗局转入信用社作为押金;2017年财政拨项目资金220万元作为信用社押金(通农财[2014]2号文件)。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研判,确保资金项目见精准。健全调度机制,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拨付、核销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发挥效益。及时纠正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困难,加快推进项目的实施。

整改情况:除继续在信用社用于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外,其余部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款以上缴财政。

完成情况:已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75-7923910;邮政邮箱: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司法大楼农牧局;电子邮箱:7923910@163.com。

 

 

   霍林郭勒市农牧局党组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