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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报送制度
上传时间:2018-10-28 16:35     访问人数:273    

霍林郭勒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报送制度

 

    为推进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进一步加大发改局宣传力度,全面、客观、及时反映中心工作动态,根据《霍林郭勒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发改局各股室

    二、信息报送原则

    (一)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二)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确保准确

    三、上报内容

    (一)自治区通辽我市重大方针、政策在发改战线贯彻执行情况的部署和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

(二)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有关会议精神及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局各股室推进工作的新举措以及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上级领导来我局指导、检查工作情况;各股室组织或承办重要会议、活动情况

(五)各股室重点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工作完成情况;

()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信息联络员,负责每月信息收集、汇总、初审工作

    (二)各股室每月至少报送3条高质量的信息或动态,经分管副局长审核并签字后,及时报送电子版到办公室

    (三)实行月报送制度,每月28日为信息报送截止日期,

28以后报送的即视为下个月报送内容。

    (四)上报信息要及时准确、主题突出、简洁精炼,要通过准确的数字和定性的分析支撑内容,力戒空洞无物。

    (五)办公室将整理后的信息分别报送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等需要报送的部门。

(六)每月月底办公室将各股室报送的信息汇总,并将各股室撰写信息或动态数量、采用情况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七)股室信息报送工作实行量化考核,作为年底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