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工商办字〔2018〕11号 签发人:杨 洋
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对《城区户外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
的修改意见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我局法制股已对《霍林郭勒市城区户外违法小广告治理办法(草案)》阅悉,对该《办法》无修改意见,我局将在今后工作中将严格依照《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市违法广告治理工作。
2018年3月5日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