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工商办字〔2018〕17号 签发人:杨 洋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
关于提交陈为凡同志提前退休申请的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陈为凡,女,1967年9月出生,年龄51周岁,身份证号:15230219671011002X,1992年4月参加工作,工龄26周年,现为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公务员身份)。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规定,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本人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现其本人自愿申请提前退休,我局同意其提前退休申请,请贵局予以审批办理。
申请人: 单位领导签字:
单位公章
2018年4月9日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