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工商函字〔2018〕18号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
关于委托发布年报通知短信的函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霍林郭勒市分公司: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信用监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为切实做好2017年年度报告工作。我局决定通过新闻媒体、电话、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通知扩大年报工作影响度,现委托贵公司依托短信平台协助我局向霍市区域移动用户发布年报通知短信,内容如下:“霍市各企业、个体工商户:请尽快向工商局报送2017年年度报告,如逾期报送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详情可咨询辖区各工商所。霍市工商局”
望贵公司予以及时协助为盼。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
2018年4月11日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