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林郭勒市工商局贯彻“放管服”会议精神
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
(霍市工商局 2018年4月)
根据系统党委“放管服”工作会议要求,下面由我对市工商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向大家进行介绍。按照上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安排部署,霍市工商局围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2018年市场主体总量发展情况
至4月初,霍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3667户,与去年年末相比新增了181户,较去年年末提高1.3%。其中,民营企业主体达到1929户,比去年年末新增62户,提高3.3%,总注册资金151.5亿元,比去年年末增长25.3%。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11479户,比去年年末新增113户,注册资金8.97亿元,比去年年末减少2.6%。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38户,较去年年末新增2户,成员297人。
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实施推进多项改革,市场准入更加宽松便捷
1、 “多证合一”改革全面实行。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将19项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首批实行“二十四证合一”,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简便快速地办理市场准入手续。市场主体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不再需要往返相关部门办理被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缩短了市场主体办事时间,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已累计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2053份(其中2018年初至今发放730份)。
2、“先照后证”改革顺利实施。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先照后证”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1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自治区158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有关部门推送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促进市场主体登记信息的互联共享,市场准入效率明显提升。
3、简易注销改革效果明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及《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的要求,从2017年3月1日起,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全面开始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使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简化了许多程序,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提供便利,进一步盘活了企业名称、住所等公共资源,有效解决了企业“退出难”问题。
(二)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新型监管体系逐步构建
1、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强力推进。认真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加大年报宣传、督导和服务力度。到年报截至时间,全市企业2016年度年报率达到89.4%。实现了工商总局要求的不低于上年度年报率的目标。
2、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全面推进。我市制定了《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政府副市长任组长的“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有39个,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工,确认并上报企业信用信息工作联络员,我局于2017年1月份举办各部门联络员培训班,并对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向各部门发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口令卡,各部门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业务流程直接录入本部门应当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
截至3月底,我市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484条,行政处罚信息共公示513条,按规定进行公示的部门共有15个。
3、“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面展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6 号)精神,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建立了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取。2017年,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73户。并将8户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户违法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 并将抽查结果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四是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拟定了《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各部门签署备忘录予以执行。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在政府采购、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办理行政许可、金融信贷、部分高消费、授予荣誉称号、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进行业务受理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三、2018年改革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为进一步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18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2、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二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实现30个左右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实现整合数量统一,信息共享充分,执照应用顺畅的目标。
3、2018年底前将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开通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本地政务系统的应用,方便企业办事,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