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关于广告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传时间:2018-10-29 10:58     访问人数:35    

 

 

 

 

 

 

 

霍工商办字〔201834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关于广告法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股所:

现将《霍市工商局落实广告法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        

2018314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落实《广告法》实施意见

 

为提高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广告法》的了解和关注度,强化执法人员对《广告法》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创新广告监测监管方式方法,深化广告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广告执法办案力度,努力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持续推动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对我市今后广告监管工作,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强化学习培训。

举办全局《广告法》知识培训班,重点学习了《广告法》原文、相关资料等内容,使大家全面了解《广告法》全部内容,掌握《广告法》条款的含义并能熟练掌握及运用。同时,积极指导基层工商所采取业务交流、经验座谈等方式,深化对广告法的学习理解,着力提升广告监管能力。

二、强化宣传引导。

要求辖区工商所利用企业年报、登记注册等时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行政指导等手段,对辖区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等相关主体进行宣传讲解,帮其了解《广告法》内容,督促按照《广告法》规范广告内容及广告发布行为。借助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宣传平台,加大《广告法》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行政指导,促进行业自律。

结合全市近年来广告违法的特点和高发行业的规律,列举出规范和调整的范围,深入重点广告企业,积极开展行政指导,提前介入降低广告经营主体违法风险。同时积极发挥广告行业诚信自律作用,督促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广告义务,开展自查整改,诚信守法经营。

四、强化广告市场专项执法。

积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把直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广告和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房地产广告作为整治重点,严查虚假违法广告。约谈广告发布单位,要求其对已经发布的广告进行回头看,主动整改涉及《广告法》调整的违法广告行为。

五、健全广告监测监管体系。

完善局、工商所两级广告监测体系,统一广告监测标准,确保广告监测数据及时、准确,提高广告监测水平;加强广告监测与监管相互衔接,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重复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查处违法主体,消除违法状态;强化分类分级监管,研究广告市场规律与特征,识别监管风险,明确监管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监测与监管,提高科学决策能力和监管效能。

六、加强案件通报。

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等广告案件,在结案后要将案件查处结果通报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广告审查机关进行事后相关处理。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违法广告,或者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或者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案件,在结案后应通报广电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七、完善信用管理。

工商部门将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的数据互通和共享,加大信用公示力度。采用企业信用信息网,工商局内网微博等形式,将广告违法处罚信息进行公示。通过披露违法广告、提醒社会公众防范广告陷阱;通过曝光违法媒体、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广告以及较为典型具有警示作用的重点广告案件等警示信息,惩戒严重违法市场主体。

 

 

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办公室     20183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