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我市商事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至8月初,全市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3739户,与去年年末相比新增了253户,比去年年末13486户提高1.9%。其中,民营企业主体达到2005户,比去年年末1867户增加138户,提高7.4%,总注册资金167.41亿元,比去年年末的120.9亿元增长38.5%。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11468户,比去年年末11366户增加102户,注册资金12.33亿元,比去年年末的9.21亿元增加33.9%。全市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0户,成员257人,注册资本1.12亿元,数量与去年年末相比增加4户。
1.“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在“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成功办理的基础上,我局顺利推进实施“多证合一”改革。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市场主体开办环节大幅压减,开办时间大幅减少,上半年共为市场主体共办理“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403份。
2.“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开展。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局建立了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取。上半年工作中,派出6名执法人员按照通辽市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抽查企业19户,将3户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抽查结果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公示。
3、启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我局于2018年5月1日与全区同步启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启动外网登记系统,实行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利用信息化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开通外网网上登记系统。
4、加强企业年报及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作用,加大年报工作宣传力度,增强企业、个体户落实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执法人员采取上门通知、电话通知等方式帮助市场主体进行年报,截至目前我市市场主体2017年度年报工作全面完成。与此同时,我局加强了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对部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经审核处理及时进行移出工作。
5.执法监管、消费维权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深入开展无照经营清理及规范亮照经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执法行动。二是组织相关股室、工商所对“上京、金三角、宝恒购物广场及加油站等高危险行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三是及时查办了“邵汇大虾”商标侵权案、美团涉嫌不正当竞争案、内蒙古大窑饮品有限公司投诉案及鑫民肉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等。四是全面完善12315投诉机制和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一会两站”工作和12315“五进”活动,上半年工作中,通过12315平台接受消费投诉26起,通过我局7923315接受电话投诉13起,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受消费投诉5起,以上所有投诉都及时转办各工商所及消协并成功办结。
下半年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霍林郭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整体目标》,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加快构建“集中审批-综合执法-标准服务”体系框架,始终坚持并优化窗口行政审批并联审批制度。一是以“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成功实施为基础,全面推行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二是在企业动产抵押成功办理的基础上,继续打造股权出质、商标出质等投融资平台,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二)全面推进“证照分离工作”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我局要充分认识“证照分离”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加快改革步伐,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我们要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作安排,2在下半年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三)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计划自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涵盖所有市场主体和全部业务类型的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
(四)强化提升监管执法实效
一是全面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等监管执法工作。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竞争、农资、合同、网络、商标、广告、传销、无照、打假、维权“十大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废旧物品回收行业、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经营行业的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切实营造良好市场交易环境。
(五)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力耐间 的通知》(内政办发〔2O18 〕 37号)要求,2018 年10月底前,将我区企业开办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三个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工商登记事项办理时间不超过3天,印章刻制时间不超过1天,申领发票时间不超过1天。切实解决企业开办环节多、流程长,部门间信息共享及互通互认不畅等问题,为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目前工商部门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了改革:一是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将冠以“内蒙古”行政区划企业名称核准权下放至盟市、旗县(市、区)企业注册登记机关。开放全区市场主体名称库,为社会公众提供比对、查询服务。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方便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企业名称。二是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商部门在5月份已开通企业登记网上办理系统,实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已具备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及应用能力。根据工作安排,计划自2018 年 9月 1 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涵盖所有市场主体和全部业务类型的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制度。
(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6 号)精神,我局建立了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取。2018年,我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抽查企业19户。将3户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将抽查结果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