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第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本社区登记参加选举的社区居民推选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投票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下列同志当选为本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主 任:斯琴高娃
副主任:于静、白丽春
委 员:王阿力玛、文晓辉
北站社区选举委员会
2018 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