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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关于 商事登记改革情况调研汇报
上传时间:2018-10-29 11:44     访问人数:39    


一、商事登记改革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及有关改革文件精神,霍林郭勒市工商局进一步简政放权,竭力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工作大局,营造更加宽松市场准入环境。

1、全面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霍林郭勒市工商局按照新的《公司法》和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相关规定,与全国同步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也不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等验资证明文件,降低了开办公司成本。2017年,因免收企业登记费和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验资报告两项费用,就为全市企业直接节省费用500余万元。

2、取消了企业年检,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这是方便企业的一项改革措施,比如说过去的年检制度,经常有的企业因为工作忙忽视了年检,企业受到了行政处罚,而且年检还要缴费,费时费力。现在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通过网上报送材料,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3、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在登记注册中全面放开无前置许可主体登记限制,对于申请登记无前置许可市场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可立即办理登记注册手续;落实工商总局下发了《工商总局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通知》,158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并公布了33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规范登记程序,目录外的一律不再作为登记前置,在办理工商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审批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

4、全面启动“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霍林郭勒市工商局2017年9月30日与全区同步开始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此前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基础上,再整合商务等7个部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等16项涉企证照事项,实现“二十一证合一”,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简便快速地办理市场准入手续。市场主体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不再需要往返相关部门办理被整合的涉企证照事项,凭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缩短了市场主体办事时间,降低了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截止目前,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已累计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953份。

5、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规定》,一是工商部门只对登记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不再审查经营场所的法定用途和使用功能,对于经营场所相关材料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二是允许一址多照,即同一地址可以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登记场所,可以在集中办公区集群注册多家市场主体;三是住宅可以登记为经营场所。大大简化了住所登记条件,促进了市场主体增长。至2017年底,霍林郭勒各类市场主体总量达13486户,与2016年末相比新增了240户,比去年年末13246户提高1.8%

6、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及《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企业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的要求,从2017年3月1日起,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全面开始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使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简化了许多程序,当事人不再需要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为市场主体的退出提供便利。

7、启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霍林郭勒市工商局2016年12月19日与全区同步启动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启动外网登记系统,实行网上预审登记利用信息化手段,面向社会公众开通外网网上登记系统。通过外网登记系统与工商综合业务系统的有效对接,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快捷地办理市场主体名称网上查询、名称网上预核准,市场主体网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备案工作。实现外网申请、内网登记、外网反馈的工作机制。

8、开展跨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我市制定了《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 “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信息公示与共享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有39个,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工,确认并上报企业信用信息工作联络员,霍林郭勒市工商局2017年1月份举办各部门联络员培训班,并对联络员进行登记备案,向各部门发放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口令卡,各部门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业务流程直接录入本部门应当公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我市制定了《霍林郭勒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由各部门签署备忘录予以执行。建立了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在政府采购、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出入境、注册新公司、招投标、办理行政许可、金融信贷、部分高消费、授予荣誉称号、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将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在进行业务受理时,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有15个部门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432条,行政处罚信息共公示507条。

9、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56 号)精神,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执法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实行“双随机”抽取。2017年,霍林郭勒市工商局共开展“双随机”抽查3次,抽查各类市场主体173户。并将8户违法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户违法个体工商户标记经营异常状态, 并将抽查结果按规定在网上进行公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工商部门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需对被抽查企业资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股东出资情况的检查,要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作出的审计、核查结论,形成抽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工商局本年度需实施抽查检查的企业大约在150户左右,所需审计、咨询费用约在80万元左右。为落实好国务院及自治区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做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应安排专项抽查资金,用于“双随机”抽查工作专项经费,支付在抽查过程中所需的审计、咨询费用。

    2、工商登记窗口建设需加强。工商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登记窗口两个,个体工商户登记窗口两个,全市13000余户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全部纳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市场主体登记业务数量比以往有了大幅增加。登记窗口人员要接受申请人咨询,指导填写表格,对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的,还要在业务软件录入登记数据,打印相关证照,将登记资料装订归档,对窗口人员工作要求高,工作量大。由于工商局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窗口工作任务繁重,履职风险较高,大多同志不愿从事窗口登记注册工作。同时由于窗口工作人员少,容易出现排队拥挤、等待时间长现象,整体服务满足不了公众期望值。浙江省工商登记窗口建设标准是每800户市场主体配备一名登记人员,现我市市场主体数量为13486户,只有4名登记人员,与先进地区比较差距巨大,现急需补充业务素质高、工作认真负责、相对稳定、年纪轻的工作人员。

三、2018年改革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为进一步解决“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2018年下半年开始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2、继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在二十一证合一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实现30个左右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实现整合数量统一,信息共享充分,执照应用顺畅的目标。

    3、2018年底前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及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开通覆盖全区域、全类型、全环节的无纸化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本地政务系统的应用,方便企业办事,实现企业“一照走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