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市交投公司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公务接待工作,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促进公司廉政建设,特制定公司公务接待制度。
一、公务接待的原则
公司公务接待工作要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关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健全规章制度,杜绝公务接待中的奢侈浪费现象。
二、公务接待工作组织和职责
(一)公司综合部是接待工作的主办部门。
(二)由市领导批示需由公司接待的任务,公司负责承办。
(三)由公司牵头的公务接待工作,公司综合部视情况与有关单位沟通、协商,提出接待意见(计划),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四)由各单位为主接待的团组(客人),需公司领导出面接待的,应提前与公司综合部联系。
三、公司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一)公务接待工作由综合部统一负责安排。公司应根据业务分工和接待计划,通知相关部室负责接待、介绍情况、提供资料。
(二)各部室应根据来客单位、规格、人数、事由等,填写《公务接待用餐呈批单》,由综合部根据规定标准安排用餐地点。公司陪餐人员和人数,应视公务接待对象及工作内容,按照“对口接待、从严控制”的原则确定。
(三)未经审批的用餐费用,由接待人员自负。
(四)公务接待费用结算由公司综合部持详细账单、《公务接待用餐呈批单》,经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