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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局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上传时间:2018-10-29 16:13     访问人数:97    

民宗局召开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的通知》(霍组通字〔2018〕2 号)文件要求,市民宗局开展了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  

市民宗局党支部对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高度重视,为了开好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准备工作要充分。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二是要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报告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与指导。三是要组织党员进一步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四是要广泛开展党内谈心活动,认真听取、交换各方面意见。五是督促党员要紧紧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六个方面,认真撰写发言材料,深刻进行自我剖析。

(二)思想交锋要积极。一是批评要认真。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准备好的材料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亮出自己的缺点和不足,真诚开展同志间的相互批评。二是测评要具体。党员要从政治方面、执行纪律方面、品德方面、发挥作用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每一项内容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等档次进行测评。测评方式主要采取书面测评、领导点评、党员相互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

(三)整改落实要严格。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党员在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好个人整改措施,由党建办公室具体负责督促落实,支部书记加强督促检查。组织生活会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公开,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二、关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召开情况

3月1日下午,霍林郭勒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如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包金花主持,一是由党支部书记包金花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二是党支部成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三是党支部成员开展相互批评。四是党支部书记包金花同志做会议小结。本次组织生活会从会议召开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深刻。党支部成员充分认识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表示批评要敢于揭短亮丑,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不遮掩问题,不回避矛盾。
    (二)严于自我剖析。党支部成员敢于针对自己思想上的弱点和工作上的不足,认真剖析问题。为使组织生活会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党支部成员自我剖析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且不评功摆好,明确摆出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强化了责任担当。

(三)敢于互相批评。党支部成员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积极克服怕“影响关系、影响团结、影响自己”的思想顾虑,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真正做到了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关系,讲党性不讲私情。批评中真诚对待,本着认真负责、与人为善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帮助同志点明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危害,提出了中肯的批评意见。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党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是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是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做出自我评价,找差距、查不足、明方向;二是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三是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测评。每名党员均认真填写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作为对党员民主评议的基本依据。四是评定意见。由党支部根据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和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一名党员进行评定并签署意见。

党支部现有党员5名,民主测评情况为“优秀”1名、“合格”4名。

四、会后完善整改措施

这次集中召开的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一是针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问题,支部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做出公开承诺,逐项整改落实;二是通过自评和互评,使每名党员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三是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切实解决工作、思想上的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