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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上传时间:2018-10-29 17:11     访问人数:206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特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局党支部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二、责任主体

成立由党支部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保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工作。局党支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方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各股室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责。

三、工作责任

(一)把握正确方向导向。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定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定期研判、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局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并形成报告、至少开展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干部群众重要思想动态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以先进人物事迹为标杆,以违法违纪案件为教训,每月进行1次意识形态集中学习,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加强微信公众号、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微博等网络平台的管理,配合网信部门做好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即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题党课,组织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监督检查。由分管领导牵头,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查,并将相关工作形成总结报告及时上报上级党委。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进行追究问责。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意识形态

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及我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赵布和    党支部书记、局长

副组长:包海峰    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廉丹丹   办公室负责人

     孙晓红     财务股股长

          稽核审计股股长

    宋建华    信息中心主任

乌力吉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股股长

     白淑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股股长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股长

         工伤保险股负责人

     退管股股长、退管(一)股负责人

    张宝军    退管(二)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包海峰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