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峰同志的综合政审报告
王峰,女,汉族,吉林双辽人,身份证号:152302197507120366,于2015年4月28日向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原霍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委工商局党总支第三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本人简历:
王峰,1975年7月12日出生于吉林双辽,1990年9月入学,1994年7月毕业于乌兰浩特职业学院,学历:中专;自1995年1月起参加工作,现居住地为霍林郭勒市,现从事个体工商户工作,工作地点为霍林郭勒市千百度鞋店。
二、本人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经党组织发函向其户籍原所在单位调查,审查其有关档案材料,找其本人及其身边有关同志谈话,核实王峰同志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如下:
母亲:毕淑媛,1943年1月出生,
无业,政治面貌:群众;
丈夫:王峰林,1974年3月出生,
霍市人民医院职工,政治面貌:群众;
女儿:王双,2001年1月出生,
霍市一中学生,政治面貌:共青团员
姐姐:王彦,1966年3月出生,
个体户从业人员,政治面貌:群众。
三、政治历史情况:
王峰同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事业,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经公安部门核实,该同志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和反动活动,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其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清楚。
四、现实表现:
王峰同志道德品质好,进取心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学习刻苦用功,深受周围群众好评。该同志入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章,积极参加培训,对党组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各方面表现突出,经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党组织考察培养,认为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政审合格,可以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党总支
个私协会党支部
2018年6月6日
关于石海伦同志的综合政审报告
石海伦,男,汉族,内蒙古赤峰市人,身份证号:150430198703191915,于2016年3月15日向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原霍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委工商局党总支第三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本人简历:
石海伦,1987年3月19日出生于内蒙古赤峰市,2005年3月入学,2007年12月毕业于赤峰市轻纺织工业学院,学历:中专;自2007年1月起参加工作,现居住地为霍林郭勒市,现从事私营企业工作,工作地点为霍林郭勒市嘉维广告有限公司。
二、本人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经党组织发函向其户籍原所在单位调查,审查其有关档案材料,找其本人及其身边有关同志谈话,核实石海伦同志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如下:
妻子:刘凯,1986年5月出生,霍林郭勒市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工人,政治面貌:群众;
女儿:石语瑄,2012年3月出生,幼儿园在读;
父亲:石志玉,1953年9月出生,赤峰市新惠镇农民,政治面貌:群众;
母亲:张淑华,1959年3月出生,赤峰市新惠镇农民,政治面貌:群众;
姐姐:石海杰,1984年10月出生,赤峰市新惠镇工人(会计),政治面貌:群众;
三、政治历史情况:
石海伦同志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事业,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经公安部门核实,该同志没有参加任何反动组织和反动活动,无任何政治历史问题,其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清楚。
四、现实表现:
石海伦同志道德品质好,进取心强,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学习刻苦用功,深受周围群众好评。该同志入党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党章,积极参加培训,对党组织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各方面表现突出,经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和党组织考察培养,认为该同志入党动机端正,目的明确,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政审合格,可以发展为中共预备党员。
霍林郭勒市工商行政管理党总支
个私协会党支部
2018年6月6日
关于林大朋同志的综合政审报告
林大朋,男,蒙古族,内蒙古通辽市人,身份证号:152321196508207572,于2016年1月2日向我党总支第二党支部(原霍市市场监管系统党委工商局党总支第三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一、本人简历:
林大朋,1965年8月20日出生于内蒙古通辽市,1983年9月入学,1986年6月毕业于赤峰市轻纺织工业学院,学历:高中;自1984年1月起参加工作,现居住地为霍林郭勒市,现从事私营企业工作,工作地点为霍林郭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