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共有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股、审改股、监察股、法人登记股。具体情况如下:
综合股负责人:国清。负责机关内部综合性文件的草拟印发;组织有关机构编制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汇总和上报有关机构编制信息;承担编委、编办会议议题的拟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机关的文件收发、文书、档案、人事党务和印章管理;负责机关保密、信访、劳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财产、资产的管理和后勤服务以及车辆的管理使用;研究制定机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机构编制大事记的编撰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负责机关的接待和信访工作;完成编委和编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审改股负责人:国清。负责霍林郭勒市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审核、公布;对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完善权责清单;配合政务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监督事业单位是否承担行政职能,清理“红顶中介”;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梳理公布霍林郭勒“四办”事项(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配合发改局完善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收费清单;配合法制办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责任清单;配合工商局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监察股负责人:朱锐丽。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以及市政府派出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审核各街道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置、人员编制和街道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负责拟定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宏观控制计划和有关的标准、比例;审核全市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政策的调研和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法人登记股负责人:张晓龙。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依法保护全市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条例和细则执行,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并监督检查旗县区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完成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