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林郭勒市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
2017年决算公开
上传时间:2018-10-30 14:42     访问人数:82    

2017年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霍林河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现已更名为霍林郭勒市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是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与企业共建,以技能实训、创业孵化、技能鉴定、职业教育为主要内容,打造集“政、产、学、研、用”于一体的高技能人才、优秀产业工人培养和产业升级平台,以霍林郭勒市各类企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科研机构、在岗职工、创业者、高校毕业生、在校学生、退伍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为工作对象,与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企业和社会各类组织一起实现公共实训基地和师资人才队伍的共建共享共用,培养高技能人才,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创业就业,发展壮大职业教育事业。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创业孵化: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和模拟经营、生产、培训等创业条件。提供法律、金融、财务、营销和经济市场事务的指导与服务。

职业教育:为职校、技校提供实训服务和全面的后勤保障。把握产业需求开展招生、办学、就业工作,做好院校联合、校企合作、双元培育、现代学徒制等工作。

技能培训:为企业和各类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实训服务。负责实训和拓展训练装备的研发、购置、管理、使用、维护和实训成本核算。

创新人才:建设和发展公共实训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人才共享、应用和资金筹集、使用策略,联系科研机构,实现人才技术融合,建设产业人才数据库,促进产业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技能鉴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工作。研究职业技能鉴定区域一体化工作。

基础建设: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研究建设资金的筹集、整合、应用策略,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好续建工作。

其它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通辽市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霍林河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年初预算数为111.97万元,比上年增加22.17元,其中公务费业务费合计为8.96元,人员经费为103.01万元,原因2016年为我单位成立第一年,年初预算中包含14元开办费,2017年人员有所增加,部分职工有试用期转为正式职工,故调整了人员经费。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2.4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23万元;支出总计144.6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57万元,增长37.33%;支出总计增加42.92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本年度搬迁新址,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开展业务、联合办学、提升SYB IYB师资水平等,外出培训增加,导致支出高于上年末。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44万元,占10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6万元,占10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4.68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3万元;支出总计144.68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8.57万元,增长37.33%;支出总计增加42.92万元,增长42.4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本年度搬迁新址,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为开展业务、联合办学、提升SYB IYB师资水平等,外出培训增加,导致支出高于上年末。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56万元,占10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2万元,主要成分比例为基本工资19%、津贴补贴26%、绩效工资8%、社会保障缴费15%,较上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因为2017年我单位原新入职人员成功通过试用期,正常开支,加之人员有所变动,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财政拨入本单位,本单位再上缴地税,导致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18.36万元,其中:主要成分比例为办公费2%、印刷费1%,较上年增加18.3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搬入新址,人员有所增加,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均有所增加;为与高校联合办学、开展IYB培训等我单位人员多次外出培训学习;为申报众创空间等项目也相应增加了印刷费用,为更好的开展业务、联合办学及提高IYB师资水平,日常公用经费也相应有所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本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重点支出全部纳入本部门重点评价范围,并采用了内部监督、多方评价、等方式进行复查,正在逐步完善重点支出项目、资金和政策全方位、宽领域、网格式的绩效评价机制,力保政策落实到位。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惠    联系电话:0475-2767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