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粮食局通辽市财政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粮字[2018]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建设一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一、霍林郭勒市粮食生产概况
我市现有人口12万人(不包括流动人口),粮食种植面积11万亩,主要以小麦和油菜为主,目前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是关乎人民群众生计的最基本问题,为发展绿色优质粮食产品,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增加农民收入,着力解决粮食质量安全预警监测与检验把关能力不足、解决粮食质检机构空白的问题,现计划新建一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二、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拟建目标
(一)功能定位
主要承担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品质测报和监测,开展相关的检验把关服务,协助与支持通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承担下乡、进企业扦样和原始样品转送。具备检验主要粮食质量指标、主要品质指标和主要安全指标快检筛查的能力,同时具备原始样品转送能力。
(二)检验任务
收获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品质测报,被检样品直接向农户购买;收购入库环节的质量把关检验,对粮食企业自检结果实行抽查核对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批量检验,对储备粮以及其他政策性粮食实行平仓检验;储存环节的例行抽査检验,销售出库环节,对粮食企业自检的结果实行抽查核对验,对超期储存粮实行鉴定检验,对安全指标实行把关检验进入粮食交易平台的,须经准入检验;成品粮销售环节,对军供、救灾粮、“放心粮油”等实行抽查检验;对全链条的“中国好粮油”、“内蒙古好粮油”和其他流通渠道销售的成品粮油,实行跟踪抽检或随机抽检。
(三)做好收获和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质量等级、内在品质、水分含量、生芽、生霉等情况,粮食生产和储存过程中施用的药剂残留、真菌毒素、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等情况。每月向通辽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1次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制订预案,对发现的间题要及时排查,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每月将监测结果汇总逐级报至自治区级粮食质量监测中心并报告同级财政部门,检查出的问题,风险隐患等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办报告。
(四)提高粮食质检工作水平
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下,强化粮食质检机构的系统性,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任务饱满,粮食质检机构良性健康运转。粮食检验实行粮食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责任制,检验人应依法依规对粮食进行检验,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对检验数据和结论负责,检验机枃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检验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社会、本级政府相关部门、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转送、上报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可靠、管用。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和粮食局,统筹推进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项目的实施。
(二)资金保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调,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