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各党支部:
现将《宝日呼吉尔街道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共宝日呼吉尔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宝日呼吉尔街道
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意义十分重大。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干部队伍,提高拒腐防变和执政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纪律建设为主线,围绕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眼统筹推进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自身建设,用实际行动树立严格自律标杆,深入推进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浓厚氛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通辽市配套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教育管理,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社区和科室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坚持“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全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完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各负其责的“三级”党风廉政责任制管理体系。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将反腐倡廉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各科室、各社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领导岗位、科室岗位、社区岗位所承担的反腐倡廉职责具体化、制度化,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人头,落实“一岗双责”“横到边,纵到底”。三是规范责任考核。将科室和社区党风廉政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考核与年终考核、民主评议、述职述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比较完备的考核体系。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通辽市出台的配套规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讨论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二是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街道、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通过办廉政专栏、送廉政书籍、唱廉政歌曲、廉政文艺演出、做廉政广告等多种形式,依托街道社区人文、教育资源优势,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群众喜爱、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三个一”警示教育活动。即:上一堂廉政党课、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参观一次警示教育基地。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筑牢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三)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大力加强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的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着力整顿工作中存在“庸、懒、散”的工作作风、“奢、私、贪”的不良行为、“吃拿卡要”的不廉歪风、“蛮、横、冷、硬”的不正之风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断规范服务行为。通过创建群众满意窗口、评选优秀代表等活动,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健全完善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AB”岗工作制等制度,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四)抓住重点,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各科室、社区要采取“自己查、大家提、群众指、领导点、组织议、集体定”等形式,对本社区、本科室廉政风险进行认真排查的同时,切实督促抓好内部党员干部个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工作,着重从社区(科室)、岗位和个人三个层面展开,加强对重点环节、主要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控,制订并落实相应防控措施,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完善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听取干部群众和各方面意见;二是深化党务、政务、居务公开。以基层党组织决策内容和程序为重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以重大事项决策和社会管理为重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广泛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三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民主测评制度,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从政行为。通过聘请监督员、发放监督卡、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加强对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社会监督。发挥党风廉政义务监督员作用,提高居民的监督作用,让监督员队伍实实在在地发挥好居民和社区之间的桥梁作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党工委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成员如下:
组 长:王小东(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王俊国(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办事处主任)
孟庆学(宝日呼吉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慧 星(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孙建春(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石 星(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程 健(宝日呼吉尔街道党工委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孟庆员(宝日呼吉尔派出所党支部书记)
张 霞(宝日呼吉尔街道兴发社区党支部书记)
唐红梅(宝日呼吉尔街道红石社区党支部书记)
肖 杰(宝日呼吉尔街道滨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曲文玲(宝日呼吉尔街道景山社区党支部书记)
斯琴高娃(宝日呼吉尔街道北站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慧星(兼),杜轶嵩负责党风廉政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