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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一把手 “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上传时间:2018-10-31 08:46     访问人数:198    

霍林郭勒市国土资源局“一把手”

                  “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监督制约加大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以下简称“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从严治党、从严治政,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利结构和运行机制,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进一步从制度上加强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组织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切实把领导班子建设好,为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

二、工作目标

实行“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建立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转协调、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

三、主要内容

  (“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1、“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标准、程序进行,重要岗位人事变动,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干部推荐、任免、聘任、奖惩及重要岗位人员调动等事项,应在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签发相关文件。“一把手”对整个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确定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实际情况限定分管财务领导的资金审批权限,定期向全体班子成员报告单位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公示,接受民主监督。

机关日常办公及业务开支按下列程序审批: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写明用途(一般应附清单),办公室会同财务股初审票据合规性、真实性,并分类汇总,纪检组长复核,主任审阅,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方可进行报销。大额资金的使用须党组研究通过。

    3、“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确定一名领导负责,“一把手”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分管财务审批的领导不分管工程项目建设。纪检监察、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4、“一把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物资统一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商品价格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凡确需购买的各项办公用品、耗材,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相关股、室、办列表后送至办公室,统一由办公室核实登记造册报批,统一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由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

  5、“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行政审批工作“一把手”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末位表态”制度

1、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四重一大”决策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2、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时,由分管领导提交工作讨论方案。讨论中,“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其他班子成员要逐一发表意见和看法,阐明依据和理由,表达明确观点,“一把手”最后在综合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