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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
上传时间:2018-10-31 09:18     访问人数:177    

社保局党支部民主集中制

 

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基本原则和组织制度。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议(具体内容见“三会一课”制度)。

2.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由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每个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支部委员应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3.认真实行选举制度。主要是选举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严格执行有关原则、程序和方法。

4.认真执行表决制度。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以表决的方式(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解决。表决结果超过了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人数的一半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