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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 广播电视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 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
上传时间:2018-10-31 17:01     访问人数:70    

广播电视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完成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长:胡秀军  党支部书记、台长

副组长:刘    党支部宣传委员、副台长

 员:毕全龙  办公室主任

王春桃  总编室主任

郑继生  新闻部主任

   专题部主任

刘志红  青少部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精神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刘  

成员:毕全龙、王丹丹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检查、督促、考核各工作小组所分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霍林郭勒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