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建设活动落到实处,完成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下:
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秀军 党支部书记、台长
副组长:刘 君 党支部宣传委员、副台长
成 员:毕全龙 办公室主任
王春桃 总编室主任
郑继生 新闻部主任
吴 宪 专题部主任
刘志红 青少部主任
(二)工作职责
1、实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按照市文明办的要求,制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3、研究制定解决建设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
4、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5、做好精神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刘 君
成员:毕全龙、王丹丹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和制发建设工作活动方案、实施细则、文件材料、总结报告;
2、编印建设工作简报,及时通报信息,及时总结经验,反映存在问题;
3、负责收集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及领导综合反馈信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4、检查、督促、考核各工作小组所分任务的落实情况,做好各工作小组之间的协调、联系工作;
5、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霍林郭勒市广播电视台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