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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中心工作制度
上传时间:2018-11-01 10:03     访问人数:75    

综治工作中心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通过“联勤、联防、联调、联治、联创”工作机制,统一开展各项工作。

    一、首问责任制度。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和做好来信来电登记工作,仔细听取来访人员的情况反映,认真解答各种疑问,及时受理调处事宜。

    二、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主任或副主任传达学习上级精神,通报工作情况,研究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对策措施,部署工作任务。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教育,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提高驾驭工作、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三、通报、报告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不稳定因素、重大矛盾纠纷、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苗头,以及重大治安、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事故和邪教类信息,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组织报告。

四、考核制度。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对辖区内的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评;对阶段性重大活动和工作,在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体提高工作水平;中心的运行情况要进行月总结、季督查,对中心的成员单位参与工作绩效进行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并作为评选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依据。

    五、五联工作制度。定期组织摸排、梳理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部门,在市综治工作中心的统一领导下,由综治办牵头,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案件多发地区、秩序混乱部位、校园周边环境、文化娱乐环境和安全隐患问题。

    六、资料台账制度。认真按照有关台账工作要求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涉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及时进行归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