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质监特发[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执行。
2018年6月5日
霍林郭勒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6月5日印发
全市集中开展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十大论述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市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质监特发[2018]3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重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在实施年度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监管责任的落实,集中打击、整治一批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闭环处理,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持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向好的局面。
二、整治范围
1、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以及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
2、高风险机电类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冶金及施工起重机械、餐饮业用杂物电梯。
3、高风险承压类特种设备。主要包括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液化气体等高危介质的的承压类特种设备。
三、主要任务
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主体,建立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报、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社会监督举报“四位一体”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切实把危险源辨识挺在风险管控前面,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有效的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
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突出“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以及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
逐一排查餐饮业杂物电梯,对于非法制造、安装的要予以取缔,未按规定进行使用登记和检验、维保的要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对使用非曳引机驱动且起重量小于500千克的升降机装置进行统计,报市安委会处理。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纠自查阶段(即日起-2018年6月15日)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三落实、两有证、一检查、一预案”情况进行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上报至我局特种设备科。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治理和执法检查阶段(即日起-11月底)
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管理机制,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台账。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12月底)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进行检查验收,对隐患治理闭环情况进行核查,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差距,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具体部署
为确保此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局成立2个专项工作小组。
第一工作组
组长:张鑫慧
组员:曹雷、李剑、吕兆、高亮
检查领域:重点检查各类气瓶充装单位、冶金及施工起重机械和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气瓶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包括:充装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发生变更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超范围充装;是否配备相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充装活动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是否办理使用登记;相关设备是否持有效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是否按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定期自行检查并记录;安全附件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充装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是否有效,人员数量、项目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充装活动记录的填写是否齐全,充装的气瓶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抽查已充气的气瓶上是否在检验有限期内,气瓶漆色是否符合规定且维护良好。
冶金及施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是否有使用登记证,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是否有必要的注意事项提示牌、吨位标识;运行警示铃、紧急停止开关是否有效;检查维修记录是否及时填写;是否建立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有无演练记录等。
承压类特种设备检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是否有使用登记,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安全附件是否有有效的检验报告;是否有运行、检修和日常巡检记录;是否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等等。
第二工作组
组长:徐淑霞
组员:白斯日古楞、王玉洁、王晓伟
检查领域:重点检查学校、医院、机场、商场、宾馆、超市、养老机构、餐饮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内容包括: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特别是在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和餐饮业杂物电梯使用方面:检查是否办理使用登记并粘贴使用标志,是否在检验期限内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是否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是否有有效的维保合同,维保资质及人员资质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有维保记录,并经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维保周期是否符合规定等。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清醒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落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把专项整治与使用单位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日常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对特种设备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积极组织媒体参与整治工作,公开曝光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使用单位,营造良好氛围。
(三)创新工作机制,联合部门监管。我局将及时主动向
霍林郭勒市人民政府和通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成效和难点,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机制。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通过此次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把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切实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